1.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的,可能受何种纪律处分?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或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可能受何种纪律处分?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